暴雨来袭百亩农田遭污染 调解得力群众利益得补偿
发布:2018/2/14 来源:本网讯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老隆司法所曾向军  浏览量:2648 

 案情简

2017年7月,中铁六局集团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TJ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佗城枢纽互通施工期间,受台风天气影响,连日暴雨,工地泥土冲入低洼地段,造成涧洞村红联、新二、水楼三个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三个经济社)近百亩农田、鱼塘、水渠污染,受损失的农户达六十多户。2017年7月低至8月初,三个经济社的农户陆续向项目部提出索赔未果。8月7日上午,六十多户农户到工地要求项目部立即停工,随即到老隆镇人民政府上访,情绪激动,要求镇府解决问题,否则要与项目部的施工队冲突。

调解过程

老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案后,立即与汕昆高速公路老隆镇征拆工作组组成调解组,一起面对群情激昂的六十多位群众。调解组一边稳控安抚群众,要求他们选出代表(三个生产队的队长、队委为主),收集、统计好各户的受灾情况;一边马上与项目部的领导联系,要求他们一定要重视此事,必须在三天内派出得力人员解决问题落实赔偿。

8月10日,镇调解组、涧洞村干部、三个经济社代表、项目部人员一起到涧洞村的水打坝、矮陂里、罗田等受灾现场,一一核实农田、鱼塘、水渠的污染面积。

【调解结果】

8月11日至22日,调解工作组与三个经济社的代表、项目部领导多次沟通、协商,就受灾农田、鱼塘的青苗补偿、复耕补偿以及受灾水渠的疏通费用等补偿方案,并最终于8月22日签订调解协议:项目部同意一次性支付各类补偿款共108780元,补偿款三日内到位,老隆镇政府负责三个经济社补偿款落实到各农户。

8月25日,项目部因工程亏损、业主欠账没钱支付补偿款,要二十天后才能支付。这时镇调解组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如果三个经济社的群众知道补偿款未能按时间到位,场面将难以控制。于是调解组马上向镇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并建议镇政府先行垫付此笔补偿款,老隆镇镇长听取汇报后马上与项目部的领导面对面沟通,要求其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得到书面承诺后老隆镇政府先行垫付了十万多群众补偿款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案例点评】

本案中,工程项目组应依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民事法律规定,赔偿群众农田、水渠被污染的损失。案中受损群众众多,项目组因工程亏损又暂无力支付赔偿款,双方利益冲突大,易发展成群体性纠纷,如处理不当将影响社会秩序。老隆镇调委会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做出合理的调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平争止息,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案件点评人:广东王苗苗律师事务所 薛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