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司法局接收首例港籍社区矫正人员
发布:2013/4/18 来源:源城司法简报  作者:源南司法所 李玲  浏览量:3552 

 

近日,源城区司法局接收了首名香港籍社区矫正人员文某,开启了接收非大陆籍贯社区矫正人员的先例。

2013411上午,源城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吴宏平,副局长林芳菲及源南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区司法局与香港籍社区矫正人员文某进行了见面交谈。在交谈过程中,首先由区司法局领导对文某在矫正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和义务进行了具体的告知及解释说明,特别是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关于刑罚未执行完毕不得出境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文某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不得出境。对此,文某表示理解,并承诺一定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服从管理,回归社会。接着,源南司法所所长对文某进行了入矫宣告。

此次接收香港籍社区矫正人员开创了我区接收非大陆籍贯社区矫正人员的先例,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一次新的探索,同时也为接收境外社区矫正人员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其实施社区矫正,同时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