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声音】商事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法律途径
发布:2023/8/2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1640 

广东英物律师事务所苏贵珠律师

 

通常企业对于商事合作中可能产生的纠纷,双方会在合同中提前约定好争议解决方式。常见的条款都是约定向某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部分案件,企业双方会约定由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那么,为什么某些企业或者某些商事案件,会选择仲裁作为其争端解决方式?商事仲裁有什么特点和优势?

仲裁是指平等主体即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通过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共同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将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由双方选定或者仲裁机构指定独立、公正的仲裁员对该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局的仲裁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机制。仲裁并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仲裁裁决的执行按照国家法律所规定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仲裁与诉讼相互平行,均为解决争议的途径和方式。

当事双方可以选择的解决方式有诉讼、仲裁、调解、和解,具体有哪些类型的争议适合选择商事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比如:金融、保险、证券、借贷、赠与、委托、股权转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地产开发、商品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建筑设计、安装、施工、物业租赁、货物买卖、仓储物流、软件开发、电子商务、土地转让、合资合作、企事业并购、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纠纷。

具体有哪些类型的争议是不适合选择商事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

那商事仲裁制度有哪些优势和特点?

商事仲裁的第一个特点就是独立性。仲裁机构虽然负有类似“法院审判”的职能,但其本质上既不是司法机关的审理部门,也不是行政机关的职能部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同时,第八条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商事仲裁的独立性,可以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专注于争议本身的解决,好维护商业交易秩序。

商事仲裁的第二个特点就是“一裁终局”性对于诉讼案件,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而商事仲裁没有上诉机构,实行的是“一裁终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对于仲裁裁决,既要遵循“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也不存在上诉至法院一说。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这种状况基本都是程序性的问题,即法院对于争议实体本身并不作审查,不干预仲裁机构基于事实和法律作出的判断。

从裁判层级上,比起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商事仲裁的仲裁员,很多来自不同地区的律师、卸任法官、法学教授、经济贸易专家等,他们人数众多、工作时间灵活,裁判时限上有大的优势。时间效率上的优势是很多中大型企业愿意选择商事仲裁的主要原因。

商事仲裁的第三个特点就是仲裁员的可选择性。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人员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即对于审理人员的确定仲裁双方有一定的自主权。双方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可以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通常,在仲裁员名册中,双方都有熟悉或信任的仲裁员,因此给予双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的权利,可以让双方更加信任仲裁庭,也可以让双方的意见确保得到明确的表达和阐述。同时,有第三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也保证了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如果是仲裁员可以由当事人自己选择,是否有的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选择一些不具备法律知识的人担任仲裁员,从而影响了商事仲裁的公信力?那我们商事仲裁的优势是否变成了劣势?

能够成为商事仲裁的仲裁员其门槛亦是比较高的。商事仲裁的第四个特点就是仲裁员的专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由此可见,想成为仲裁员,其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要求原则上是八年以上。

此外,仲裁员并非全部都是“法律工作者”,也包括了经济贸易从业者、专家,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比如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不仅涉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还常常需要运用大量的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熟悉建筑业自身特有的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仲裁员是由不同行业的从业者、专家中择优录用,更能从专业的角度分析纠纷、判断对错,或是在调解时提出相对更为可行的方案。

我知道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也就“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那么,商事仲裁也是如此吗?

否。商事仲裁的第五个特点就是仲裁的保密性”。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因此,在仲裁案件中,“不公开是原则、公开是例外”。并且,仲裁案件不存在网络直播庭审的情况,无论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案件其他参与人的身份,亦或案件内容本身,都处于相对保密的状态。

看样子商事仲裁对商业行为的保密,也是很多中大型企业愿意选择它的重要原因。虽然双方产生了争议纠纷,但都是不愿意自己的商业秘密被泄露出去。

商事仲裁的第六个特点就是仲裁具有广泛的执行效力”。仲裁的一切优势最终落实在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样的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时,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同时,由于我国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的缔约国。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在缔约的130多个国家、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因此,涉外的商事行为,很大一部分都会选择商事仲裁或者国际仲裁作为争议解决的方式。

据我们了解,当人民法院作出生效的判决书后,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能够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就不需要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反之,则需要权利人在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那么,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亦是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当事人就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的,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商事仲裁那么多优势和特点,我们企业家选择它作为争议解决的方式,需要注意些什么?

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前提,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有效的仲裁协议。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是进入仲裁解决纠纷的前提。签约各方必须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纠纷发生时将纠纷提交具体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条款。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则须在提交仲裁申请前达成关于仲裁的补充协议。

商事仲裁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法律途径之一,那么,仲裁机构设置是否按行政区划进行设立?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设立,我们河源市在2017年经河源市人民政府同意也成立了仲裁委员会,目前在册仲裁员有200多名,现我所服务的顾问单位中有不少民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都选仲裁作为争议解决的途径,今年我所律师代理的一宗涉外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在河源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因被申请人未履行裁决内容,我们向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了执行措施,为我们当事人执行回部分款项,取得比较良好的效果。

从苏律师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商事仲裁的六个主要优势,也知道了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协议。作为与诉讼、调解、和解并行的争议解决方式,商事仲裁确实有着高效便捷、商业保密、专业程度高的诸多优势。

商事争议除了常见类型以外,还包括大量的商事单行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相关的案件。他们是市场经济领域商事主体之间非常精细的纠纷案件。而且,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商事仲裁行业呈“加速度”发展,规模和速度居于世界前列:2022年,全国仲裁案件年受理数量近五十万件;案件争议额已经达到9800多亿元。仲裁已经成为国际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今天的《法治声音》,我们了解到了商事仲裁的特点以及仲裁协议的注意事项,希望每一位企业家朋友都能运用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