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隆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意外事故死亡赔偿纠纷案件
发布:2014/4/4 来源: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 浏览量:2970
2014年1月11日,在龙川县老隆司法所的主持调解下,一宗因意外事故死亡赔偿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老隆司法所高效快捷的调解工作十分满意。
2013年12月30日晚上,龙川县奕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3号炼钢车间发生一起意外事故,造成2人洪ⅩⅩ(男,广东韶关人),邓ⅩⅩ(男,江西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悲痛欲绝,心情非常激动,要求厂方赔偿死亡补偿款200万元。否则,到上级部门上访。厂方认为赔偿数额过高,无法兑现赔偿款。
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协调小组。老隆司法所主要负责安抚死者家属的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并由司法所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向双方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劝导双方本着和谐共处、妥善处理的原则。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反复劝解,调解工作取得了突破。
2014年1月11日,司法所召集双方当事人就死亡赔偿金达成协议:龙川县奕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洪ⅩⅩ家属95万元,一次性赔偿邓ⅩⅩ家属83.5万元。死者家属认为该公司的补偿合情合理,对补偿金额十分满意。并称司法所真正是:“以法为据,以理服人,是服务百姓的贴心人。”
老隆司法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意外事故的死亡赔偿纠纷,防止了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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