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源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2025/7/3 来源:河源市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20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7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河源市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共同推动落实整改。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精心安排部署,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局党组逐条逐项对整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中共河源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完成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进度、有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重点难点任务亲自领办、督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责任范围内问题的整改工作,坚决防止敷衍应付、上推下卸。

(三)强化整改调度,标本兼治提升整改实效。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并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结合实际深入查摆存在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有力整改措施。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开展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领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修订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坚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4年9月份以来,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6项。对2020年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情况自查自纠,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专题补学,确保学习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大对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指导力度,开展督导检查2次。

2.深化政治理论学习

一是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增加局党组成员学习体会交流发言次数,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丰富学习方式,在“河源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增设政治理论学习专栏。三是举办“河源司法行政大讲堂”活动,2024年9月份以来,开展大讲堂3次,参加人数170余人次。

3.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一是提请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推动出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领域各项改革二是修订完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细则,进一步规范机构职责任务和运作程序。三是开展述法常态化,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度述法工作,实现市县镇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四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2024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河源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报告会,推动市县(区)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实现全覆盖,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举办当代大学生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

4.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

一是严格执行《河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学习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推动市政府出台《河源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定》,严格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程序。三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彰显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72宗同比增长51%,首选复议与首选诉讼的比例为3.4:1(2023年为1.4:1),同比增长143%,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48宗同比增长68.7%,占收到申请总数的86%,已审结695宗,同比增长30.39%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为25.61%调解和解率19.71%四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升。2024年市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0宗(全市872宗,市本级占比25.23%),同比上升105.6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60宗(同比上升110.53%),已审结133宗(同比上升101.52%),复议后起诉19宗,已结5宗,败诉0宗,败诉率为0。

5.加大监督指导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印发《河源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有效问题线索27条依法处理,移送给相关执法部门解决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和涉企乱罚款专项整治,征集有效线索9条,已处理9条,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提醒函7份,答复率为100%。三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城管、生态等领域已根据我市法规规章制定了行政裁量权基准。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和完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扎实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6.推动政府部门出庭应诉

建立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行政应诉工作年度通报、约谈等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职责,2024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7.加强律师行业监管

一是严把行业准入关,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审查律师所和律师执业准入条件,组织新执业律师签订《律师诚信执业承诺书》。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以年度考核、“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采取实地检查、听取工作汇报、随机抽查案卷等方式了解律师执业情况。三是加强部门协作,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律师违法犯罪相关情况。健全律师行业监督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全市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暨继续教育培训班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班等。

8.规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制定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负面清单,提高调查评估针对性和准确性。二是健全社区矫正外出管理制度和信息化核查制度,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措施,完善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提升风险隐患管控能力。三是完善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异地协同监管,制定实施方案,深化1+6+N工作体系建设,将重点人员纳入网格化联合管理。四是增强监管服务力量,鼓励、指导各县区按比例配备社工或社区矫正辅助人员。五是强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县级“智慧矫正中心”的建设和使用,全面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水平。

    9.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河源市司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2024年9月份以来,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四是建立分析研判机制,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

10.加强宣传阵地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考核,强化人工审核与技术审查相结合,严把各类材料政治关和文字关。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修订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规范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三是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和信息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提升相关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深入基层调研

一是制定2024年班子成员调研工作计划,结合河源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完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等6个调研课题,形成6份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举措、责任分工以及3个制度成果,进一步提升调研成效二是发《关于调整2025年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县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力度,及时掌握各县(区)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扎实有效推进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印发《河源市司法局“平安直联”工作方案》,每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掌握情况,帮助解决群众诉求。2024年10月以来,局领导班子开展“平安直联”30次,走访群众60余名。

2.严格规范管理各类公文材料

一是梳理局机关现行制度文件,清理规范文件7个。二是制定《河源市司法局公文管理制度》,加强公文拟办,规范逐级审核。三是开展公文写作和公文管理专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公文处理业务水平。

3.积极主动推动地方立法

一是选定首批6家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拓宽民主立法渠道,进一步增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协同,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2024年共参加实地调研5次,改稿座谈会10次,立法推进会、评估论证会等10次。二是推动出台《河源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修订《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完成《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合法性审查《河源市农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立法审查以及《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在全省率先以“小切口”立法对农业气候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做出规定《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入选全省高质量地方立法典型推介案例。

4.严格规范参加学习培训

一是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对我局学习培训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制定《河源市司法局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培训审批流程,落实备案审核制度,全面推行培训质量评估。

5.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财务管理规定,按文件要求规范发放津补贴,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各项规定二是认真落实经费支出相关的财务制度,严格报销要件,加强对报销单据审核

6.规范工会经费管理

一是加强工会财务人员对财务报销制度及票据合规要求的学习培训。二是修订完善《河源市司法局机关工会经费管理规定》。三是完成2024年度机关工会内部审计。

7.加大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力度

一是履行好党组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管理,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成2024年度河源公证处内部审计。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工作能力。

8.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指导县区优化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律师、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二是优化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实现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2024年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共26599件次。三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在法治地图增加镇村工作站、室,编印公共法律服务手册。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2024年9月份以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13场。五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抓手,定期对县(区)公证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指派河源公证处以巡回办证、远程视频等形式对紫金县开展公证帮扶,指导紫金县司法局招录事业编制公证员1名六是加强对各县(区)行政复议机构的督促指导,推动各县(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配置符合法律规定。七是开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多元解纷工作”调研,推动专职调解员按标准配备、足额使用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工作经费保障等。2024年,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11276宗,调解成功11157宗(首次实现调解案件超万宗),调解成功率99%。

9.统筹协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出台《加强新时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意见》,指导县(区)拓展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方式,完善考核制度,优化人员配置,督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村(社区)重大决策。二是加强日常督导,组织开展县(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交叉检查。三是推动市律协设立村(社区)法律顾问与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四是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激励。

10.践行为民服务理念

一是划定指定停车区供办事群众车辆停放,同时引导办事群众车辆停放到附近停车场,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二是制定编外人员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对编外人员教育管理,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三是加强对仲裁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河源仲裁委员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仲裁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组织领导班子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024年9月份以来开展专题学习研讨8次。二是制定《中共河源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三是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分工职责,建立领导班子成员AB角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班子成员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表现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2.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组织召开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紧扣主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3.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2024年9月以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5次。二是制定印发2025年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计划,以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为抓手,围绕“党建+法治”,努力打造特色党建品牌。三是围绕“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常态化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互融并进,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创建“法润槎城”“三民工程”等党建示范项目。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并按要求形成会议纪要。二是制定《市司法局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2024-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巩固提升。三是积极创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点,局机关党建工作入选河源模范机关暨“四强”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案例成果展,机关第三党支部成功创建市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点和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四是加大对各党支部日常工作指导,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5.切实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一是切实履行局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专题学习选人用人政策文件,建立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常态化对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二是在招录、转任、选调等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引进切合司法行政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三是倡导在职干部通过在职教育提升学历学位。

6.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和规定

一是规范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实施细则,及时收集整理纪实材料并归入有关人事档案。二是严格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

7.加强干部信息和人事档案审核

一是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人事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核准干部基本信息,对“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的进行重新复核认定。三是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印发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班子成员分工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先后组织开展谈心谈话70余人次,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同时开展警示教育2次,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制定完善廉政家访廉政档案建设“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

9.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建设,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常态化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规党纪和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三是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和绩效管理机制,大力提升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成效,努力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我局在全省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四)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整改程序、步骤和工作纪律,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思想。二是通过严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等,切实增强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三是积极运用整改成果,建立完善制度共31项,不断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固化整改成果,防止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纸面整改”的情况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6个月的全面集中整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较大成效。接下来,局党组将紧紧围绕市委部署要求,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河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坚定信念,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补齐短板,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巡察整改的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避免“交卷过关”的心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加压推进需长期推进的任务事项,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推动整改成果转化运用。

(三)以巡促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与市司法局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党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主动担当作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河源实践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62-3820039;邮政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5号市司法局;电子邮箱:hysfbgs@163.com

 

 

中共河源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