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调解劳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2014/7/14 来源: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 浏览量:2697
今年在开展 “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工作以来,田心司法所认真贯彻县局的相关工作精神,主动排查、及时化解,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田心镇的社会稳定。
6月20日,一群外地民工在田心司法所与派出所间来回走动,他们脸上充满了焦虑和迷茫,想说什么但又不敢说。后经主动询问,得知他们一行七人是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氏(仡佬族),其中的李某岗、李某飞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他们共七人受雇与同县老乡赵某青、汪某先(汉族)两人在田心镇陂角村种树已经几个月,工钱一直都是做一段时间结一部分工钱,但当日早上他们与赵某青同时发现汪某飞卷款逃跑,突然发现自己用汗水换来的血汗钱可能没有着落时,担心另一个工头赵某青也逃跑,就立刻放下手中的活揪着赵某青来到政府,希望政府可以帮他们解决。
为了缓和双方情绪不让矛盾继续扩大,保障外地民工的合法权益,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让双方到司法所调解室坐下来,同时分别向赵某青、李某岗双方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得知自汪某先卷款逃跑不知去向后,仍欠李某岗等七人的工钱共计柒仟伍佰元整,而赵某青也一脸无奈,他对汪某先的卷款逃跑一无所知,又害怕工人作出过激行为。工作人员告知赵某青其与李某岗等七人是雇佣关系,虽然没有签订相关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理应承担相关责任。在与赵某青的深入交谈中,工作人员向其陈述了事情的利害,赵某青也深知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但他有一个大的难题就是所有欠款都已经被另一个工头汪某先卷邹,他当时身无分文,无法及时付清所欠的工钱。为了让事情可以有一个比较完善的解决方案,通过对双方用心地劝说,耐心地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欠工钱的工头同意支付所欠工钱,工人给工头一定时间去筹集款项。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协议,协议规定赵某青在半个月内筹集钱款付清所欠李某岗等七人的种树工钱。
为了保障协议能得到按时履行,在协议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司法所工作人员致电双方了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得知了赵某青仍未筹齐款项,在敦促赵某青履行协议的同时,为了预防矛盾再次激化,又致电李某岗缓和其七人的情绪。终于在7月7日,赵某青主动致电工作人员告知已履行协议付清了所欠的工钱,主动把收条复印件送到司法所,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表达了谢意。
这是一宗典型的劳资纠纷,当事双方虽都是外地民工,但都在田心打工,合法权益理应得到维护和保障,若不及时主动化解,等到矛盾激化了,对社会的稳定可能造成不良的影响。在遇到矛盾纠纷时,我们不应该逃避责任,不可以怕事躲事,只有主动去化解、耐心去说服,矛盾纠纷才可以化解在萌芽状态,社会才会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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