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2015/6/29 来源:本网讯  作者:  浏览量:9515 

2015年上半年普法工作总结

 

    今年,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总结验收关之年。为了全面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全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作用,积极创新措施,推动法治建设进程,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平安稳定的社会氛围。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努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一是学用结合,促进法治,“法律进机关”工作有新突破。立足提升领导干部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强化和规范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考核工作,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形成学考相结合、学用相结合的良好机制。201411月,我市组织举行无纸化学法考试,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积极主动参加无纸化学法考试,参考人数达47957名,优秀率89.7%,及格率97.9%,反响强烈,效果良好。此外,市、县、镇三级政府都配备了法律顾问,政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法律进村居”工作有新亮点。以加强完善农村社区各项制度建设为重点,指导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基层群众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以创建平安社会为重点,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等基层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龙川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源城区上城街道新兴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先后有46个村(居)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4个村(社区)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力促进乡村法治建设。三是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法律进校园”工作有新成效。把法制教育与学校的文化教学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落实普法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到位。目前全市817间中小学全部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每年接受法制教育的学生人数达到60多万人次。全市中小学上法制课、听法制专题讲座1000多场次,举办模拟法庭、看法制宣传影视片、办法制板报(橱窗)50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多万份,举办教师业务骨干培训40多期,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四是依法经营,促进发展,“法律进企业”工作有新平台。以“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活动为依托,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增强了企业职工依法诉求、依法维权意识。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平台,促进企业内部和谐,全市7个工业园,18500人以上大型规模企业等行业性调解组织已全部建成。重点指导企业参与全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已有3家企业获得广东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

(二)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网络普法平台新优势。在坚持利用传统媒体开展普法力度不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网络新兴媒体开展普法的新优势,重点依托河源司法行政网站,加大与全市各镇街司法所的互联互通,采取普法讲座、案例等形式进行网络普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网站开通以来访问量已达590万多人次。同时成立了河源市普法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法律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等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40多场。龙川县在电视台开通了《法律小知识》志栏,每天宣讲法律条文。东源县与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开设《东源司法》电视专题栏目,栏目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县法治县创建办规划以及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进行专题宣传。

(三)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中来,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的理念,不断提升法律素质,促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注重运用“3.8”“6.26”等特定宣传日,结合经济建设、平安创建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市共开展各种宣传活动1200多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0多万份,编印“以案说法”系列读本2万多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220场次,出动法制宣传车200多辆次。市普法办向市直各单位发放《宪法》法律读本2000本。联合各县(区)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法律进村(居)宣传周活动,利用一周的时间宣传《宪法》、《禁毒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广东省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内容十余种,每场次活动均发出各类资料2000多份,总共发出各类普法资料4万余份。现场还有律师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先后共接受群众咨询500多人次。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现场广播等形式,使活动更加深入民心,进一步扩大了活动的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教育开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摆不上应有位置,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致使普法工作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普法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二)中小学校教学大纲法制教育比重失衡。目前在中小学校中,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将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这就导致青少年法制教育时间难以保证,大部分时间都投入在文化课学习中,在升学率的刺激下,法制教育课被占用的现象严重,成了一个空有其名的形式。

(三)普法经费投入仍显不足。在经费保障方面,虽然目前普法经费已列入市、县级财政预算,有了最基本的保证,但是与普法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都还有很大差距,并不能满足普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导致普法工作开展过程中有一定的难度。乡镇普法工作经费普遍不足,多数没有落实。

    三、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一)推动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不断完善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普法办协调、指导、检查、监督的职能,把普法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形成全市上下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局面,切实把“六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全市普法教育工作扎实、深入、有效开展。

(二)迎接“六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工作。市普法办将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做好迎检工作,6月份起草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的实施方案》,7月起草下发《关于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督导验收日程安排表》,对各县(区)司法局、市直相关单位进行督导验收,制作考核验收专题汇报片,起草全市“六五”普法规划考核验收汇报材料。8月全面迎接省“六五”普法规划考核验收组检查验收。

(四)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力度。学校要重视法制教育对于学生的重要性,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大纲,改善学习法制教育环境,不要局限于简单的口头教育和灌输,创新特色课程,如开展模拟法庭,组织法制文艺演出,组织辩论会等方式,让学生真正投入自身,加深其法制意识,从内心里真正去接受和学习必要的法律法规。

(五)加强普法工作保障。通过加强向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引起重视,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长效机制,从而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机构人员、工作经费、检查考核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切实做到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健全的制度保证、合理的机构设置、充足的经费支持和有力的检查考核等,不断提高全市公民法律素质,在全市营造更加浓厚的法制氛围和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河源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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