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和平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紧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职能,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为重点,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工作任务,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突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年来,狠抓全局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着力建设“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抓规范化建设和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与发展软环境建设。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推进机关建设,改善工作质量为根本途径,深入推进干部学习的系统化、制度化。一是加强全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为契机,狠抓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确保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机关工作展现出高效、规范的新局面。二是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要求全系统要做到贴近人民群众的事情要做深、涉及中心大局的事情要做透、关系司法行政形象的事情要做细。三是完善学习教育机制,以全局集中学习为主体,以股室业务学习为基础,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四是理论学习与实用知识教育相结合,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建党9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全文。通过教育学习,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理论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得到不断提高,在全局上下营造出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为创建学习型机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效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一是突出抓好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一年来,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龙头,健全完善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等制度的基础上,坚持以考促学,把干部年度学法考试工作作为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有力举措,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定了和平县“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了全县法治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城县的创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法制教育、结合“法律六进”加强六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结合重要节点加强专业法的宣传教育;通过抓住办好社会影响面广、影响力大、领导和群众关注的重大法制教育活动重点;通过抓载体、抓活动、抓队伍的普法教育模式。四是召开全县“六五”普法动员会,形成了“党委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去年全县累计出动法制宣传车516多辆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68万份(册),举办法律咨询和图片展览183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537多场次,各类受教育人数11多万人口。
(三)破解难题,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基层司法所软件与硬件配套力度。一是完成了全县司法业务用房的建设。二是加强了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共举办了6期培训会,165余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县调解员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重视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水平,从规范调解协议书的表述方式,使之与民事合同书在内容和形式上力求一致,为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衔接创造有利条件。在具体制作上要求人民调解员把握好针对性、逻辑性、规范性,遵行评判说理原则,达到有理有据,以理服人的效果。四是通过培训和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调委会的指导,避免调解纠纷违反程序,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的发生,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五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三位一体”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始终坚持把化解各类纠纷作为保持大局稳定的突出工作来抓,做到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了“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011年,我县共排查预防纠纷170次,调解纠纷案件总数391件,成功调处384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8.2%,其中制止群体性械斗7件,制止群体性上访3件。基本上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的要求,实现对全县矛盾纠纷的有效控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通过全县调解人员的共同努力,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我局基层股荣获了集体三等功的优异成绩。
(四)围绕中心服务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一是围绕中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积极组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决策建议和法律公证等。二是组织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日,配合领导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现场为信访人员解答各种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三是靠前服务。以结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活动。一年来我县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33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45件。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五)立足改善民生,法律援助深入民心
去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拓宽法律援助渠道两个方面,实现了努力为困难弱势群体在涉及生命健康、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等方面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目标。依托公证、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援助主体,利用现有资源,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7件,解答法律咨询550人次。
(六)创新帮教模式,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
创新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成效明显。我县去年社区矫正工作以“提高矫正质量、避免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着眼基层,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围绕市局部署开展“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专项活动,从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县、镇两级社区矫正作管理机构,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基础扎实。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的网络格局,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多方参与,加强队伍建设。去年,我局举办了多期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对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轮训,为顺利开展社区矫正提供丰富的理论知识。另外还对社区矫正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台帐档案。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和我县实际,制定并印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和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的统一和规范,确保社矫对象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四是创新方法,加强管理,严抓日常监管。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化管理、制定个性化方案、实施人性化帮扶、采取经常化教育、开展多元化劳动等一系列矫正措施,扎实做好“三个全面、三个防止、三个统一”工作要求。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社区矫正管理体系中,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基础扎实、管理有序、责任到位、规范落实、档案台帐规范统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社区矫正工作处于稳步运行之中。在2011年11月全市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活动检查验收工作中,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得到市检查组的高度评价,考评初评得分在全市各县区名列前茅。
(七)注重公益活动,彰显社会效益
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局机关党支部积极开展扶贫双到工作, “七一”前夕,组织党员干部到我局挂钩的俐源镇曲潭村进行“双到”帮扶活动。同时,走访慰问了困难党员、群众,为他们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不仅如此,全局干部职工还积极向其他灾区伸出援助之手,参与社会救灾救济活动,捐钱捐物。
(八)强化责任风险,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机关作风进一步改善。局党支部通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层层签责,责任到人。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政治热情,促使党员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以实际行动体现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投身司法工作热情,工作效率显著提升。通过各项活动措施,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服务基层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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