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4﹞271号)和市府办《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河府办函﹝2015﹞59号)以及市委市政府“三赛”考核项目任务的要求,我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为了全面掌握各县区(含江东新区,下同)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市局于7月12—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交叉检查,8月3—10日在河源司法行政网及市局公示公告栏中对全市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调委会名单进行了公示,8月3—25日对部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律师以调查问卷方式随机对部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交叉检查情况
由市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与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基层股长分别组成七个检查小组,于7月12—15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交叉检查活动。交叉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每个县区抽查两个乡镇(街道)、四个村(居)调委会,实地查看调委会“五落实、六统一”(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规范化建设情况。从交叉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区普遍重视,能够紧紧围绕《广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各项规定和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辖区内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二、完成规范化建设调委会名单公示情况
8月3—10日,根据各县区司法局自查申报,以及市司法局组织的交叉检查结果,市局将全市完成规范化建设的1527个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在河源司法行政网以及市局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公示期间,市局并没有收到相关情况反映或其他异议。
三、调查问卷情况
市局针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五落实,六统一”的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设计出调查问卷,在全市随机抽查了75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调查问卷发给相应的顾问律师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调查。调查问卷共发出75份,回收75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调查问卷总共10个问题,回收的调查问卷中有98%为10个问题全部认为规范,仅有几张调查问卷显示,个别调委会在档案、经费、报酬等方面略有不足,其余全部规范。
综上,至2016年6月30日止,全市1527个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各县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落实措施,全力以赴,较好地完成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紫金现场会后,各县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把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由一把手亲自抓,周密部署,加强指导,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示,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支持,在经费和政策上提供必要保障,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根据本地实际,出台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实行领导责任制,逐级分解责任,把责任分解到每个人身上,达到了人人肩上有责任的目的,促进工作落实。三是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定期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每周定期到乡镇(街道)、村(居)督导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2、精心组织,措施有力。各县区司法局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及指导保障等几方面入手,按照“五落实,六统一”的规范化标准要求,精心组织,落实措施。根据《广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各县区司法局结合本地实际,重新统一制作了标牌、印章、人民调解徽标及流程图等,统一下发至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积极与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沟通协调,确保每个调委会有独立的调解室,按照规定布局调解室,设置调解员、当事人坐席,统一悬挂人民调解标识,人民调解工作任务、工作纪律、原则、当事人权利义务和人民调解受理范围制成统一的流程图全部上墙。如紫金县司法局,投入20多万元专项资金,为全县各级调委会统一制定印章、标识、徽章、文书和制度上墙,确保每个调委会有独立的调解室,标识徽章也完全按规定悬挂,全面规范了全县各级调委会建设,比省厅要求提前一年全面完成了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3、保障到位,成效明显。各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重视支持,目前各县区全部落实了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并提高了补贴标准,如东源县、紫金县、龙川县、江东新区、源城区都争取到财政拨款,由县司法局与财政局联合发文,落实了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东源县司法局于2016年3月与县财政局印发了《东源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管理办法》,提高调解案件补贴,一般纠纷案件每宗补贴200元,重大复杂疑难纠纷案件每宗补贴500元。源城区源南镇为每个村居调委会配备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由镇政府负责,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报酬。龙川县每个乡镇政府都出台了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方案,对辖区内村(居)调委会人民调解案件实行以案定补制度。各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也得到了保障,县区政府拨出了专项工作经费,如龙川县拨出了50万元、东源县39万、连平县32万、紫金县20多万、江东新区12万等,确保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 2025-05-15“典”亮企业 法护营商 ——连平县举办“法治益企行”主题...
- 2025-05-15紫金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课堂 全覆盖
- 2025-05-15亮“典”不断!河源市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启动
- 2025-05-15法润少年 | 违规骑车风险高 严守交规护安全
- 2025-05-14以青春之声,奏响法治强音 ——连平县“与法同行·青春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