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 构建平安法治东源 助力全面建成小康
发布:2016/11/28 来源:河源网  作者:  浏览量:2260 

 1.jpg

■东源县委书记何广延等县领导为“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奖。冯晓铭 摄

 

2.jpg

■今年46日,东源县在广州大学附属东江中学举行《法制日报》进班级暨百米法治文化长廊进校园揭幕仪式,该校成为广东省首个《法制日报》进课堂活动试点中学。李成东 摄

 

3.jpg

■东源召开普法动员大会,吹响了“七五”普法工作集结号。 本报记者 冯晓铭 摄

 

  构建平安法治东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普法先行。 1125日,东源县召开“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全面总结“六五”普法,部署安排“七五”普法,表彰奖励了一批 “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吹响了“七五”普法集结号。

  东源县委书记何广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根据“七五”普法工作规划部署,从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高度,增强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按照“绿色引领、生态支撑、创新发展、实绩为基”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服从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别是要围绕“五大体系”建设,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为东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六五”普法成效

 

  实现“四个明显提高”

 

  “六五”普法期间,东源按照中央、省、市对“六五”普法的部署要求,以法治东源建设为主线,紧扣中心工作抓普法,突出重点对象抓学法,着眼依法治理抓用法,构建起了立体式、多元化的普法宣传教育体系,扩大了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了渗透力,实现了“四个明显提高”目标。

 

  东源普法工作结出了累累硕果: 20133月,东源被全国普法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0-2012年度)”,成为第二批广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法制日报》、《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河源日报》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先后对东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思路、模式与成效进行了跟踪报道,全面宣传推介东源的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县委书记何广延荣膺“六五”普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高

 

  通过“六五”普法,东源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坚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尊法守法、积极参加各类法治讲座和普法考试已经形成了长效机制,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大大提高,确保做到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或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都经过人大审议并形成决议。

 

  政府依法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目前,东源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建立了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政府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六五”普法期间,全县行政案件败诉率低于全省平均线;政府部门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的确认、设立办事大厅、重大工程招投标、执法错案追究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既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效率,又方便了群众办事;县政府和21个乡镇政府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的论证和重大政策出台时,都要先请法律顾问把关,实现了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的转变。

 

  全民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六五”期间,东源县青少年普法教育在形式、内容和方法上不断创新,青少年通过学习图文并茂的《以案说法》(校园版),增强了学法的兴趣和守法的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了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六五”期间,东源全县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近年来全县无因劳动纠纷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全县284个村(居)实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风气,全县近几年来没有发生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法治县创建水平明显提高

 

  通过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初步实现了民主政治、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的法治化,进一步提升了县域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水平,经济保持平稳持续增长,治安案件呈下降趋势,黄、赌、毒、黑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地方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社会稳定程度得到了明显改善。

 

  ■访谈

 

  “抓好普法我们省心”

 

  ——东源县委书记何广延谈普法工作心得

 

  2016年,东源县“六五”普法工作完美收官,普法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双促进双丰收”。作为普法工作背后有形推手的东源县委书记何广延,也因此成为广东省唯一一个获得全国普法先进工作者的县委书记。

 

  “抓好普法我们省心。”这是何广延多年基层工作的心得。他说,普法工作做好做实,党委政府就不用常常为基层纠纷矛盾疲于“救火”,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搞发展。

 

  普法要从领导干部抓起

 

  20122月,何广延就任东源县县长。此时,受经济发展因素的影响,东源县迎来了大开发阶段,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趋势,如各类违建等“三违”现象,为获取更多的补偿款而在道路、园区规划完成后抢建等“四抢”风气蔓延。

 

  刚刚履职一个月的何广延,借着全省部署“三打两建”的东风,依法依规地开展了为时3个月的打击“三违四抢”专项行动。行动不仅取得了显著成效,更可贵的是行动中没有发生群众过激维权和抗法行为,这让何广延既欣慰又好奇。

 

  通过深入调研,何广延发现,是东源良好的普法工作基础发挥了很大作用。原来,作为普法老先进的东源从2005年就已经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这在当时放眼全省也并不多见。

 

  这令何广延对普法工作的效能和重要性有了崭新的认识,而且还深深体会到,如果领导长期处于“救火”的状态,就没有时间和精力搞好抓经济促发展的相关工作,更没有精力改善民生,提升群众从相信法律到坚信法律的全民普法迫在眉睫。

 

  为此,何广延专门召集司法、普法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展开专项调研,立足东源县的实际情况,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龙头、把青少年作为普法源头,把外来工作为普法重心,把村(居)民作为普法核心。按照何广延的要求,东源乡镇领导干部必须具有更高的法律素养,成为了东源普法的重中之重。

 

  用好助手依法决策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已然是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学法的新命题。作为东源县委书记的何广延也不例外,除了上好例行的学法培训班外,东源还增聘了政府法律顾问。

 

  根据东源县政府制定出台的《县政府及工作部门法制顾问制度》规定,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办理行政复议、参与诉讼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重大项目的洽谈、重要项目法律文书的审查和政府或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的签订、处理涉及法律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等事务时,必须要有法律顾问参与,各项决策必须先过法律关。截至2015年底,东源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普及率达100%,在处理涉法事务时必须要有法律顾问参与已成为“铁律”。

 

  据悉,5年来,东源县政府法律顾问为县政府及工作部门提供法律意见126件,审查合同176件,涉及标的100多亿元,县政府及工作部门没有发生行政执法过错的行为。

 

  何广延笑言,如今的他工作中离不开法律顾问,还有业务能力过硬的司法局局长李振球等依法行政的助手。“李局是干律师出身的,又成长于基层,能够很好地把握好执法的分寸、尺度,审查有无法律依据,尽量杜绝粗暴的违法行政。所以,重大项目等的调解现场,看到他在,心里会踏实很多。”

 

  ■“七五”普法目标

 

  努力实现“三转变四提高两创新”

 

  根据中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东源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与原则、主要任务与措施、工作步骤和组织领导。

 

  “七五”普法期间,东源将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县第七次党代会“绿色引领发展、创新驱动转型”的发展主题,按照“绿色引领、生态支撑、创新发展、实绩为基”发展思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学用结合,普法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和创新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采取精准普法模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扎实有效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和方法,以创新型、服务型、互动型的“三型”全媒体普法模式为载体,实现“三转变四提高两创新”,为加快东源依法治县进程,构建平安法治东源和建设东方健康之源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转变”:即从重政府发动向全社会力量参与转变,形成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新格局;从重法律知识传播向法治信仰培育转变,在全县营造崇尚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良好氛围;从重单向灌输向参与互动转变,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

 

  ——“四提高”:即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效率;提高法治县创建水平;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两创新”:即方法和载体上不断创新形式,借助互联网技术积极打造新型普法信息传播渠道,增强普法信息的渗透性;机制体制上要创新,建立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实体平台和阵地,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管理和运用水平,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七五”普法措施

 

  措施一:完善普法保障机制

 

  东源将从“四个方面”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实施。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将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纳入“七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确保普法工作正常开展。四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措施二: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东源将着力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一是以县委、县政府为领导,充分发挥宣传、文化、司法行政、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社会各方面建设中。二是将法治教育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关键,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选任、提拔、晋升的依据之一。三是将法治教育纳入到中、小学课程,坚持学法从娃娃抓起,从小养成自觉遵纪守法和抵制违法犯罪的思想境界。四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外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措施三: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

 

  东源将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一是推动落实县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部门和社会监督及建立普法检查督导制度等措施,推动普法责任真正落实到位。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管理,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措施四: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东源将努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微电影、手机普法APP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努力打造创新型、服务型、互动型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二是建立普法专业化的以案释法普法机制,组织引导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在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宣讲团”,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机制。三是推进法治文化教育阵地建设,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经常化、常态化,实现法治信仰培育与文化启迪、道德升华的深度融合。

 

  措施五:开启精准普法模式

 

  东源将开启精准普法模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深入推进各行各业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普法宣传有效性。二是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基础上,再增加“法律进景区”,建立东源“法律七进”宣传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三是利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将村()法律顾问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采取“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坐实”的方法,使群众更容易接受、消化,拓宽普法受众面。四是联合公安、信访、司法等多个职能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平安家庭”、禁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活动中,推动“平安东源”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