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物律师事务所的叶琴律师
马上就到清明节,大家都知道,清明节是我国重要的节日,这一天,扫墓祭祀、缅怀先祖,是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不仅表达对逝去故人的追思,更彰显着人们饮水思源、不忘初心的美德。那么,在即将到来的清明节,大家在扫墓祭祖并传承祭祖习俗的同时,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清明前后,祭祖扫墓时焚香烧纸引发山林火灾的情况屡见不鲜,不仅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的境地,还造成他人或国家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平安清明,文明祭祀,切忌引“火”上身。
清明期间气温比较高,而且,一到清明节,大部分人都返乡祭祀扫墓,虽有明令禁止在野外使用明火,但很多人还是会出现在扫墓时燃放爆竹、燃烧纸钱、香烛的行为,导致火源难以管控,因此,清明节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复杂。
如果因此引发山林火灾,行为人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所以扫墓时不能使用明火,不可以燃放爆竹和燃烧纸钱、香烛,否则可能承担警告、罚款或拘留的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因祭祀引起火灾,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和破坏,损害了公共利益,可能会面临环境公益诉讼。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系失火罪。失火罪的主要特征,行为人主观上是因为过于自信或者疏忽大意,客观上是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因祭祀引起火灾一般属于过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放火罪和失火罪,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野外祭祀时用火,极容易引发火灾,而火灾对林业资源的危害极大,不仅在短时间内破坏大面积森林,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还导致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近期国内多地发生的森林火灾教训深刻也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例如2024年3月18日16时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县苍山西镇光明村鸡茨坪小组发生的森林火灾,州、县累计投入850余名人员参与扑救,截至19日11时才全部扑灭,造成的损失巨大。
野外防火责任重大,一旦发生人为或过失引起的火灾责任人将受到法律严惩。
案例分享一
2021年2月12日12时许,李某在某山上为其父上坟祭祀时燃放鞭炮引发山火,致林地受损。同年7月5日,李某被法院认定犯失火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李某在该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部分受损林地上补植了植被。经鉴定,李某的失火行为导致过火林地面积为247.68亩,其中过火林地中新造林地面积为125.44亩,其余部分为自然生长的灌木,共造成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132275.60元;李某已自行补植林地面积按照原有造林种植标准推算为33.75亩,未恢复的面积为91.69亩,预计恢复造林经费为59522.45元。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李某失火毁林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目前因李某失火而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尚未完全修复,遂提起本案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祭奠时燃放鞭炮引发山火,致240余亩林地上的林木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李某在事发后自发补植了一定数量的林木,但仍有91.69亩林地未能恢复原状,涉及的恢复造林经费为59522.45元,李某应当在当地监管部门林业局监督下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恢复,否则对59522.45元恢复经费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李某赔偿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132275.60元;李某对案涉的91.69亩林地恢复原状,否则按照59522.45元承担赔偿责任。该案就是祭祀引发山火导致的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在祭祀时燃放鞭炮引发山火,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修复生态的民事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例,可见一旦清明祭祀失火,不但要赔偿巨额损失,而且会因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刑7年!
不止在野外,在住宅内也一样要注意。据新闻报道,3月17日12时16分许,金山区一小区居民在外祭祀完后,将烧好的锡箔灰(未燃尽)盆子带回家中,放至沙发底下后人员全部离家,继而引燃周边可燃物导致火灾,导致住宅发生火灾。
这些真实案例都告诫我们,文明祭祀,要时刻注意消防安全,不要让“悲思”变“悲剧”。
扫墓祭祖、追思先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爆竹、焚烧香烛纸钱、香烛等传统祭祀方式很容易引起山火,为了避免引起火灾,清明节大家应当自觉树立绿色、环保、安全的文明祭祀新风。
清明祭祀,少数地方存有迷信焚烧真钞的陋习,近几年清明节烧人民币的新闻屡见不鲜,有些人在祭祀烧纸钱时,会放些真钞,以为这样做逝去的人就能收到真币。
上述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责任?
焚烧人民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面上销售的一些冥币就像“高仿版”人民币,让人分不清楚是人民币还是“人冥币”,大小、颜色相似,有的连盲文、水印和金线都相似。
生产、销售、购买这样的冥币是否触犯法律?
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见,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每一位公民都应当维护人民币的尊严和权威。清明祭祀焚烧人民币的行为、祭祀用品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都应被禁止,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清明节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清明祭祀时,大家都会清理、打扫已逝故人的墓地,但若将墓地周围的树木随意大量砍伐修整,就可能会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合理利用并保护森林资源,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另外,违规迁移坟墓、私自修建墓地、违法占用法律禁止建墓的地区,也会触犯法律。《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些行为不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且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因此,迁坟建墓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序进行。
时代在进步,我国广泛宣传清明文明祭祀,相对于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这些传统祭祀方式,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绿化、书写寄语等绿色文明的方式来寄托对逝去故人的思念,既环保又安全,也可以避免触犯前面所讲的几个法律问题。
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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