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及时排查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区和谐稳定,2025年以来,“春春车车”流动调解室聚焦化“被动等待”为“主动上门”目标,深入东埔街道各小区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及法律咨询服务,截至6月30日累计走访小区14个,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40起,提供法律咨询51件次,发放宣传手册1600多份。
一、明确职能,构建多元化解格局。2月20日,印发了《关于创建“春春车车”流动调解室的实施方案》,为下一步推广建设“春春车车”流动调解室明确了方向。通过整合具有调解经验的公职律师、专业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等10余人组成的调解力量,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流动服务,高质高效化解矛盾。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建立“‘春春车车’流动调解室”,主动到各小区里面,把人民调解工作室搬到群众的家门口,变被动等待调解为主动上门服务,最大程度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效缩短调解周期,提升群众满意度。活动开展以来,针对邻里矛盾、家庭婚姻等常见问题,及时有效化解了纠纷。如,在永昌社区新地小区里开展“春春车车”流动调解室活动时,陈女士戴着口罩来到活动现场,向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和调解员等提出自己需要协助调解关于抚养费的情况。调解过程中,双方一开始就抚养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对此,工作人员与律师从如何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进行耐心劝解,同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为原则,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认真释明了子女抚养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在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的耐心引导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三、源头预防,全力筑牢稳定防线。为让矛盾纠纷双方在握手言和的同时,也能心服口服、明理懂法,“流动调解室”在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时,也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送到群众手中,积极向村(居)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和法律常识,引导村(居)民选择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解决纠纷,进一步营造理解调解、参与调解、支持调解的和谐氛围。如,在建设社区公园开展“春春车车”调解室活动时,当事人咨询自建房的铁皮棚掉落砸到楼下邻居的太阳能、窗户等物品,虽造成一定的破坏,但没有人员伤亡,该如何对损失进行赔偿的问题。律师根据相关规定,告知当事人应由铁皮棚主人承担责任,对受损物品进行赔偿。当事人可以评估受损物品的价值,先与铁皮棚主人自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以寻求社区干部、民警的帮助。当事人接受了律师建议,事后与铁皮棚主人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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